葫芦岛市水利局深入实施“一法一条例”持续推进水环境改善
文章来源: | 添加时间:2022-05-24 |
2022年4月中旬,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环保“一法一条例”)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,并于5月7日举行了情况反馈和座谈交流会。葫芦岛市水利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铁铸对市水利局贯彻实施 “一法一条例”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。
王铁铸局长首先汇报了市水利局落实“一法一条例”的情况。水利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,围绕“一法一例”涉及水利工作的水资源保护、水土保持等八项任务,坚持不懈、一以贯之的落实,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。首先是调整全市水资源布局,不断增强水资源承载能力;其次是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、抓好大凌河流域自然封育及退耕还河生态修复、加强地下水压采管控,使我市水生态改善持续向好;再次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,坚持高位推动,持续改善我市河湖生态环境;然后是水安全保障显著增强。有效应对了2016年以来台风“海棠”“利奇马”“烟花”的影响和21次强降雨的袭击,守住 “因汛不死人”的红线和底线。最后是形成浓厚水文化氛围,讲好“葫芦岛水故事”,传递“最美水声音”。
“一法一条例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。比如水源地保护良性机制不健全、道环境整治点多线长、管理难度大等。下一步,我局将结合此次人大的执法检查,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推动实现全市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。